2023年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16:38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全年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7条,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精准规范答复申请,建立规范答复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往年相比无变化。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细化政务公开主体、内容、程序,确保格式规范、目录准确。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对所发布的信息坚决做到先审后发,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强化信息更新时效,定期对栏目进行监测,督促提醒责任科室及时发布信息,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扎堆更新等现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的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二是使用好“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潜江市公共资源招投标项目信息及各种政策公告。三是高效利用潜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宣传栏、宣传展板等线下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更广泛更及时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压实压牢责任。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公开培训。积极动员和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围绕主责主业,学习先进补不足,对照标杆找差距,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发挥效能考核“指挥棒”功效,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高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对照全市政务公开主要任务,扎实、规范、有序推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的专业性、系统性、针对性有待提高,仍存在政策“应解读、尽解读”能力不强、政务信息公开深度不够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存在“抓一阵、停一阵”的现象,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渠道狭窄,仍有部分群众不清楚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与途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措施、新办法、新途径,以社会关注度高、涉企涉民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实现信息推送精准直达的公开,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依申请公开请求,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市政府交办我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4,其中政协提案4(主办1件、会办3)。目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已全部完成,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主办件回复情况已在政务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发布。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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